中国信息家电市场研究报告
完成日期:200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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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 3900 | 4200 | ||
优惠价 | 3700 | 4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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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信息家电简介1.1 信息家电的产生
1.2 信息家电的发展
1.3 信息家电的特点
2 信息家电市场需求分析及预测
2.1信息家电市场需求定性分析
2.2 信息家电需求的Logit组合预测
3 信息家电市场现状
3.1 信息家电国外市场现状及分析
3.2 信息家电国内市场现状及分析
3.3 信息家电商业环境分析
4 信息家电渠道分析
4.1 营销渠道定义及结构
4.2 信息家电渠道结构分析及战略
4.3 直接营销渠道分析
4.4 间接营销渠道选择分析
4.5 多渠道整合模式
5 前景展望与发展对策
信息家电的名称来自英文“Inform'ationAppliance”,简称IA,可以翻译为“信息终端”,在国内习惯上称之为“信息家电”,其主导思想是“使数字媒体的任何内容,以任何格式,在任何时间,传送到任何地点”。虽然这一设想提出的时间不长,但随着微处理技术、存储技术和宽带网络技术的发展,信息家电的产生已经具备了必要的技术条件。同时,由于目前电子消费领域的“3C”——家电(Consum'erElectronic)、通讯(Com'm'unication)和计算机(Com'puter)中的部分产品已经达到成熟期,而人们对电子产品与服务的消费需求日益增长,这就促使这些领域进行技术升级和技术创新。“3C融合”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为了满足消费者更高的要求。“3C”产品开始在功能上相互融合,信息家电由此从概念步入了现实。
“3C融合”的信息家电能给消费者带来高质量的生活,同样会给电子消费市场带来巨大的商机,利润驱动下的厂商早就看到了这一点。但在开始阶段,由于市场上还没有行业的统一标准,设备制造商都在按照各自对信息家电的理解,以自己原有产品为基础推出相应的产品。如,传统的IT厂商推出诸如随身媒体中心、电视手机和MPEG-4等产品;而传统家电厂商抓住数字电视开播的机遇,逐步完善电视的功能,使电视不仅具有电视信号接收功能,还能进行文字、数据、图形处理及发送传真、电子邮件;通讯厂商则主攻便携式娱乐领域,并力求手持通信产品成为将来“IA”的“遥控器”。但由于大多数产品间兼容性较差,因此也就没有在现实的消费市场上打开局面。
1998年,海尔3C连锁有限公司正式成立,3C连锁店里,人们可看到家电、IT、通信等各类产品。这种更依靠于销售渠道的连锁店,可视作信息家电时代来临的先驱。
新世纪之交,通信企业如华为、中兴,家电企业如海尔、海信、康佳,IT企业如联想等,开始在消费类电子产品领域呼风唤雨。
由于各种技术融合的特点,合作已成为信息家电时代的一道风景。1999年,微软携 “维纳斯”计划,邀联想、海尔、步步高和国内PC、家电、VCD的众多巨头共商机顶盒大业,由此拉开了国际信息家电大合作的序幕。
今年6月24日,微软、索尼等17家国际企业推出的数字家庭标准,进一步为信息家电的发展扫清了技术屏障。不到一个月,即7月17日,以联想为首的5家中国企业也迅速结成“闪联”。
专家指出,“闪联”的意图不在制定标准本身,而是在于利用中国的市场和生产要素来提高中国企业数字家庭联盟标准制定中的地位。这说明,在信息家电时代的国际竞争中,中国企业已从产品竞争上升到标准竞争。
迈过价格及标准这道槛
我们认为,中国企业必须直视的瓶颈首先是,信息家电必须迈过价格这道门槛,才能为更多的家庭所接受。美国国家半导体公司则把信息家电定位为一种廉价、易用、以互动方式与互联网连接的小型设备。
但从全球现状来看,由于信息家电还处于概念推广的前期阶段,价格高高在上,影响了市场推广和用户的认同。随着合作的加强及技术进步,这种价格壁垒逐渐会被打破。
在这方面,中国家电企业无疑具备极大优势,质高价廉一直是中国产品打入国际市场的筹码。在信息家电领域也不例外,这也是国际巨头纷纷加强与中国企业合作的原因所在。
我们认为,得标准者得天下,这在中国DVD专利费纠纷、思科状告华为等案例中尤为明显。信息家电看似产品的统一,但本质上还是技术、操作和服务模式的标准统一。要使机顶盒、网络电视、电话、游戏等产品真正互联起来,标准的复杂性和易错性、不稳定性及安全必须得到重视。
中国企业在标准制订方面与国际巨头还存在一定差距,加强国际合作,尤其加强标准领域的制订与合作,是今后中国企业必须重视的问题。
信息家电是未来趋势,但能否在近几年快速成熟,中国企业能否分得更多市场份额?
“3C融合”的信息家电能给消费者带来高质量的生活,同样会给电子消费市场带来巨大的商机,利润驱动下的厂商早就看到了这一点。但在开始阶段,由于市场上还没有行业的统一标准,设备制造商都在按照各自对信息家电的理解,以自己原有产品为基础推出相应的产品。如,传统的IT厂商推出诸如随身媒体中心、电视手机和MPEG-4等产品;而传统家电厂商抓住数字电视开播的机遇,逐步完善电视的功能,使电视不仅具有电视信号接收功能,还能进行文字、数据、图形处理及发送传真、电子邮件;通讯厂商则主攻便携式娱乐领域,并力求手持通信产品成为将来“IA”的“遥控器”。但由于大多数产品间兼容性较差,因此也就没有在现实的消费市场上打开局面。
1998年,海尔3C连锁有限公司正式成立,3C连锁店里,人们可看到家电、IT、通信等各类产品。这种更依靠于销售渠道的连锁店,可视作信息家电时代来临的先驱。
新世纪之交,通信企业如华为、中兴,家电企业如海尔、海信、康佳,IT企业如联想等,开始在消费类电子产品领域呼风唤雨。
由于各种技术融合的特点,合作已成为信息家电时代的一道风景。1999年,微软携 “维纳斯”计划,邀联想、海尔、步步高和国内PC、家电、VCD的众多巨头共商机顶盒大业,由此拉开了国际信息家电大合作的序幕。
今年6月24日,微软、索尼等17家国际企业推出的数字家庭标准,进一步为信息家电的发展扫清了技术屏障。不到一个月,即7月17日,以联想为首的5家中国企业也迅速结成“闪联”。
专家指出,“闪联”的意图不在制定标准本身,而是在于利用中国的市场和生产要素来提高中国企业数字家庭联盟标准制定中的地位。这说明,在信息家电时代的国际竞争中,中国企业已从产品竞争上升到标准竞争。
迈过价格及标准这道槛
我们认为,中国企业必须直视的瓶颈首先是,信息家电必须迈过价格这道门槛,才能为更多的家庭所接受。美国国家半导体公司则把信息家电定位为一种廉价、易用、以互动方式与互联网连接的小型设备。
但从全球现状来看,由于信息家电还处于概念推广的前期阶段,价格高高在上,影响了市场推广和用户的认同。随着合作的加强及技术进步,这种价格壁垒逐渐会被打破。
在这方面,中国家电企业无疑具备极大优势,质高价廉一直是中国产品打入国际市场的筹码。在信息家电领域也不例外,这也是国际巨头纷纷加强与中国企业合作的原因所在。
我们认为,得标准者得天下,这在中国DVD专利费纠纷、思科状告华为等案例中尤为明显。信息家电看似产品的统一,但本质上还是技术、操作和服务模式的标准统一。要使机顶盒、网络电视、电话、游戏等产品真正互联起来,标准的复杂性和易错性、不稳定性及安全必须得到重视。
中国企业在标准制订方面与国际巨头还存在一定差距,加强国际合作,尤其加强标准领域的制订与合作,是今后中国企业必须重视的问题。
信息家电是未来趋势,但能否在近几年快速成熟,中国企业能否分得更多市场份额?